个人简介
李雪松70后,生于新疆玛纳斯县。年开始文学创作。诗歌和散文作品见于《绿风》《西部》《文学界》《绿洲》《地火》《中国作家》《新疆石油文学》《吐鲁番文学》《伊犁日报》《博尔塔拉文艺》等报刊杂志。毛泽东文学院第一届作家研修班学员,新疆作家协会会员、中国石油作家协会会员、克拉玛依市作家协会副主席。
诗歌
在阳台上看见父亲回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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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晨在春日的阳台上
我看见父亲散步回家
人群寂寥的小街上
走着我的父亲
走着我的父亲银灰色的运动服
和银灰色运动服上苍苍的白发
人群寂寥的小街上
走着我的父亲一个人的孤独
静静地看着父亲
我突然是那么忧伤
我想起了父亲平时的模样
想起他的老
他的头发已经稀疏
看报戴着老花镜
他认不清电视上的字
有时刚做过的事就忘记了
他年轻时脾气很坏
现在却乖得像个孩子
不知为什么,看着父亲
我常常在幸福之余
抑制不住内心的悲凉
父亲的脚步缓缓缓缓
他走过一片一片太阳
走过一片一片光阴
他的行走
多么像一种无言的诉说
他的行走
多么像岁月流逝的样子
——发表于《绿风》诗刊年第三期
我用一片草原怀念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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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夜,草原静默如谜
众神安歇风也不再吹了
这样的时刻
多么适合怀念
在草原怀念一个人
我没有更好的方式
倾尽所有我
只剩这个失眠的夜晚
和一片草原
好吧
我就用一片草原来怀念你
用草原上的泉水、清风和虫鸣怀念你
用夜色用石头用四处流淌的月光怀念你
用高空的星辰
和深埋于地下的草根怀念你
用草尖上的露珠马蹄踩出的脚印
用蝴蝶吻过的花朵怀念你
用一盏挂在旧毡房门前的马灯
和它桔黄色的灯光
怀念你
今夜的草原是多么安详
我就用这安详的草原怀念你
不,这些都不够
除了这些怀念你
还要加上我
漫长而安静的此生
——发表于《绿风》诗刊年第三期
星夜絮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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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如果把这样的夜色送给你
我就成了一无所有的人
且听——
微风梳过春天的林间
它催发了幼嫩的新枝几许
那叶儿吐出柠檬黄又染上翡翠绿
杏花羞怯只开出千堆雪
此刻沉睡的人们呀
让我把这夜晚说与你听
说与你我就成了这世上最幸福的人
二
星星升上天空的眠床
它点亮万盏灯
云过无痕恰可作轻暖的薄衣
虫声高一声低一声
我是贸然闯入者吗?
一个习惯于安静且让倾听多于诉说的人
想要趁夜色微醺去银河里荡舟
一桨微波漾进了谁的梦中?
三
一整夜的星星都在沉默
这宇宙的钻石
他们神秘、高渺有一丝隐隐的苍凉
我无法了解其中的一颗
就像我无法了解夜晚
星夜无边
安守这天籁的静美与自然的高贵
四
幸福是什么它对于我并不难得
为一夜宁静的星光落泪而不感到悲伤
那是一种内心深处的愉悦
夜色如水已将我的双眼喂养得蔚蓝
天空是巨大的河流
世界静好
我多想与这样的真和美深深相爱
——发表于《文学界》年第四期
散文
春初新韭,秋末晚菘——我读汪曾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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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汪曾祺的文字,我常常有这样的感觉,你觉得它好,一时却又说不出好在哪里。
一次,我在老舍先生的《我怎样学习语言》中读到一句话:“我无论写什么,我总是希望能够充分地信赖大白话。”当下便想,若论“写大白话”,汪曾祺可算一位好手。
在阅读了大量的世界文艺名著后,老舍先生——这位世界公认的文学大师确认:“世界上最好的著作差不多也就是文字清浅简练的著作。”于是我想,是了,“清浅简练”正是汪老文字的魅力。他的作品,是称得起这四个字的。
不说《人间草木》的诗意和情味,也不说《四方食事》的乐生和洒脱,我要说的,是一本写人的散文集子《一辈古人》。这本集子中收录的作品,算不上汪曾祺最著名的作品,也并不能代表汪氏散文的精髓,却是一样地清新隽永,深得我的喜爱。
一个随遇而安、独居闹市的老人,在汪老的眼中成了一个活庄子。“他的拨鱼儿真是一绝。小锅里坐上水,用一根削细了的筷子把稀面顺着碗口‘赶’进锅里。他拨的鱼儿不断,一碗拨鱼儿是一根,而且粗细如一。我为看他拨鱼儿,宁可误一趟车。”这样的文字,不拘不纵,亲切温和如家常聊天,却又精致细腻如小桥流水,读之常让人有意犹未尽之感。
他写一个傻子,并没有将他描写得多么不堪,他这样说:“两只小圆眼,鼻梁很低,几乎没有。”多么洗练省净,无以复简。“他一天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。走得很慢。一步,一步。”真是绝了,这几个字,不多不少,意思恰好。我仿佛看见那个人,那个孤单又落寞的傻八子就在我的前方踽踽独行,而他的脚步似乎都有着节奏感。他问这傻子:“你怎么不结婚?”傻子用手指指自己的太阳穴:“这儿,坏啦!”可见这个傻子也不是什么都不明白的。每读至此,我都没来由地为他感到一丝心酸,知道自己是傻子,比不知道自己是傻子,又能好到哪儿去呢?
在回忆金岳霖先生的文章中,汪老如是说:“金先生有一次给人讲课,讲着讲着,忽然停下来:‘对不起,我这里有个小动物。’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,捉出一个跳蚤,捏在手指里看看,甚为得意。”寥寥几笔,金先生朴实风趣、个性鲜明的形象如在眼前。
汪先生说:“说实话而能使人笑,才是一个真正的丑角。”我以为然也。他写京剧名优贯盛吉,说他是个“冷面小丑”,不但在舞台上逗人乐,在生活中也是那么逗,临死了,还逗。
——贯盛吉病了好长时间,家里人知道他的病不治了,就为他准备好了后事,买好了寿衣。他有一天叫家里人给他穿戴起来,都穿齐全了,说:“给我拿个镜子来。”他照照镜子:“唔,就这德行呀!”这份“视死如睡”的洒脱,多么让人敬佩和叹息,这样的胸怀,能与比肩者,又有几人乎?又有一天,他很不好了,家里忙着,怕他今天过不去。他却瓮声瓮气地说:“你们别忙。今儿我不走。今儿外面下雨,我没有伞。”这一段文字,浑然天成而又下笔成趣,明明是家常闲话,由他写出来,却平添了许多妙不可言的韵味。
汪老的文字,以白描见长,既有废名的朴讷、洗练,又师承沈从文的清空、明净,自成一种简峭利落的风格。“散而庄,澹而腴”正是汪曾祺作品的真味。
他说起父亲,语气平静:“他是我所知道的一个最聪明的人。”倒像是在说别人的父亲。他说“父亲后半生不常作画,以懒出名。”父亲懒到什么地步?“他的画室里堆积了很多求画人送来的宣纸,上面贴了一个红签。有一次,我的继母提醒他:‘这几张纸,你该给人家画画了’。”父亲看看红签,说:“这人已经死了。”真是让人哑然失笑。人云:写一人既肖一人口吻,真是没错!人既死了,自然不用再急着画画了,连言外之意都懒得多说,其人之懒可见一斑。这短短一句,不着痕迹却可堪玩味,一个本性散淡、笃定的“懒父亲”呼之欲出。
我总以为,汪氏恬淡冲和的文风,和他通达、率真、自然的性格有关。他在《我为什么写作》中自称“为人无争,性情通达。”而他这种通达的性情,又似乎深受其父的影响。
他说:“父亲是一个很随和的人。我十七岁初恋,暑假里,在家写情书,他在一旁瞎出主意!他喝酒,给我也倒一杯。抽烟,他一根我一根,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。”这样的文字,不由让人会心一笑,这可真是“多年父子成兄弟”了,想必他很受用于这样可亲的父爱,因为语气中流露出一丝得意。汪老的散文,似乎并无多么深刻的思想,但这率真的品性读来尤为动人。他写父亲画画得好,却并不在他的画法、画技上费多少笔墨,只举一例,却当得上大巧无工:“扬州有菊花名种‘晓色’,父亲说这种颜色最不好画。‘晓色’很空灵,不好捉摸。他画成了,我一看,是晓色!”这一节,清新脱俗、简净优美,父亲不凡的画功跃然纸上,真是妙极!细细咀嚼,不由颔首——这一朵“晓色”,真真只可意会,不可言传矣。
汪曾祺的文字,融日常口语,方言,民间文学和古典文学于一体,可亲可感、自成一格,令人爱不释手。王安忆曾说:“汪曾祺的文字,可以说是顶容易读的了。总是最平凡的字眼,组成最平凡的句子,说一件最平凡的事情。”此言于我,亦心有戚戚焉。他的《花园》、《旧病杂忆》、《泡茶馆》、《晚年》、《大妈们》无不如是。
汪老似乎是一个好脾气的人,他说“人不可以太倔强,活在世界上,一方面需要认真,有时候只能无所谓。”这多么让人感叹。说起理发这种生活小事,汪先生也是娓娓道来,他自称自己对理发一事常常妥协,随便一个理发店,钻进去就是。“理发师问起这个那个,我只说‘随你’!忍心把一个头交给他了。”这样的句子,以简胜繁,朴素中含有至味,可谓是绚烂之极后的复归于平淡。
他有一颗睿智的心灵,善于感知并捕捉人物的“神”,他写一个毫无生气的堂倌,不用词藻、逸笔草草,却端的神形俱备,如在眼前:“他看到别人笑,别人丧气,他毫无表情。他的眼睛空漠漠的,不看任何人。客人点菜,说什么他都是那么一个平平的,不高、不低、不粗、不细、不带感情的‘唔’。我们叫了水饺,他也唔。等了半天,水饺不见来,我们叫他:‘水饺呢?’‘没有水饺。’‘那你不说?’‘我对不起你!’他的方脸上一点不走样,眼睛里仍是空漠漠的。”多么精妙、传神的描写,简简几笔,神韵全出,这个呆头呆脑的堂倌已然立在你的面前。这一节,无字处亦成妙境,行文全无机括,却轻盈流丽、妙到毫颠。
我时常纳闷,为什么平平凡凡、普普通通的日常口语一到了汪曾祺的笔下,就有了一种特别的韵味?思来想去,盖因其真正做到了“高僧只说平常话”。
汪老学贯中西,琴棋书画无不精通,更深受古典文学如古代散文,笔记小说的影响,但他却从不在文章中卖弄学识、堆砌词藻,他只说家常话、大白话、大实话。也因此,他的语言不但亲民、接地气、鲜活和富有生机,而且简丰有味,炉火纯青,令人回味不已。
他写西南联大教授唐立厂先生讲词选:“‘双鬓隔香红啊,玉钗头上凤。’——好!真好!一首《花间集》就算讲完了。学生听懂了没有?听懂了!从他的做梦一样的声音和神情中,体会到了温飞卿此词之美了。讲是不讲,不讲是讲。”如此特别的讲课,真令人绝倒!有道是“风流不在谈锋健,袖手无言味最长”,对欣赏文艺作品而言,千言万语不如莫言。许多时候,喜欢一件物、一个人、一篇字,或许,你只须道一声“真好!”便已足矣。
在《自报家门》中,汪曾祺如此自陈他所向往的文章风格:“我很向往苏轼所说的:‘如行云流水,初无定质,但常行于所当行,常止于所不可不止,文理自然,姿态横生。’”汪老还说,语言的美不在一个一个句子,而在句与句之间的关系。他谈到包世臣论王羲之字:“看来参差不齐,但如老翁携带幼孙,顾盼有情,痛痒相关。好的语言正当如此。”我以为,汪先生的文字,亦可作如是观。
《一辈古人》大都写人,不但描绘了汪老的童年旧事、父母师长、也有他所见所闻的高人雅士、市井人物,可谓三教九流无所不有。
汪老的生活是平民化的。他热爱美食,热爱生活,自称生平三件乐事是写写字、画画画、做做菜。也因此,他对自己笔下的芸芸众生,总怀有着一种亲切、温情、包容的审视。不管是知识分子还是引车卖浆者流,都绝无卑贱萎琐、庸俗可厌的市侩之相,而是由内向外散发着一种淡淡的、清高自赏的古意。
汪老晚年的文风已臻老境,行文天真质朴,不事雕琢,疏朗洁净,以薄霜微寒的况味,胜过繁花似锦的绚烂,可谓洗尽铅华而又明白如话。
年,汪曾祺第一本散文集《蒲桥集》出版时,拗不过作家出版社的再三邀约,时年六十七岁的汪曾祺无奈“王婆卖瓜,自卖自夸”地给自己写了一则广告语:
齐白石自称诗第一,字第二,画第三。有人说汪曾祺的散文比小说好。虽非定论,却有道理。
此集诸篇,记人事、写风景、谈文化、述掌故,兼及草木虫鱼、瓜果食物、皆有情致。间作小考证,亦可喜。娓娓而谈,态度亲切,不矜持作态。文求雅洁,少雕饰,如行云流水。春初新韭,秋末晚菘,滋味近似。
几笔勾勒,却言简意赅、风致楚楚、沁人心脾。
初读此文,我便清慕不已。尤觉“春初新韭,秋末晚菘,滋味近似”几句甚妙。菜食何味最胜?可不正是这“春初新韭,秋末晚菘”么。
评价自家的文字,能落落大方、不矜持作态已属不易,最难得是以“美食”论之,堪称俗极至雅,其味津津。汪老为人,一向如稚子野童,意气少年,这真是夫子自况仍是老饕面目,年届古稀却犹存赤子之心。
善哉!人间至情,莫过于此。
——发表于《西部》年第四期
且将碎影寄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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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十一小长假,先生出差耽搁在外省,我决定带上小学生回家去。
接到我的电话,母亲欢喜不已,当下便和父亲走了趟菜市场。等我和小学生到家,自是拦也拦不及,桌上早已摆好了鸡鸭鱼肉各色菜肴。望着满桌人间烟火红红绿绿,禁不住心里一热,眼窝突然潮了。自我成家后,就少有时间探望父母,常常只能逢年过节才见一面。或许,在双亲的眼里,我大约还是当年那个馋嘴的小姑娘。那日的桌上,我吃了不少荤菜,那顿饭是真香。看到父母喜悦,我亦十分宽慰。
饭毕,与父母亲在客厅吃茶,说些闲话。小学生有其堂哥小星陪玩,早跑出去了。母亲只说我一路上累了,不要父亲再同我说话,一定让我睡一会子去。我一向觉少,此番却睡得沉沉。用的是上次我盖过的那床紫花小被,温柔熨贴,我又闻到熟悉的气息。
醒来时,母亲已在厨房煮着晚粥。电视声开得很小,两个淘气包亦难得地安静。一问,原是母亲告诫过他们不许吵我的。
父亲用一个旧搪瓷缸子给花浇水,这东西如今像是古物般难见了。想起小时我用来喝水的那只搪瓷杯,白底蓝边,上面印两朵牡丹,一朵姚黄一朵魏紫,花团锦簇,浓重的色彩中透着一种俗艳的亲切,现在早已不知丢到哪里去了。一时怔怔。
家中养的俱是寻常花草。三角梅、燕子掌、清香木、文竹、绿箩、海棠,还有一盆新近买回的樱桃椒。那樱桃椒长势很旺,深绿的的叶子婆娑有致,其间长出一红一黄一紫三个小辣椒,上尖下圆挤在一处,真真好看。小学生颇以为奇,凑上去看了很久。
2
此番回去,还见到了儿时旧友玲子。上次见她,是去岁的中秋。犹记得我与她在树下执手作别,桐阴静悄,互道珍重,倒不觉怅然。
约好时间上她的小店里寻她,然后一起去吃小火锅。出门不久,却发现天气是不好了。有心回去拿把伞带着,却懒得再爬楼。于是横了心往前走,好在路程不远。
玲是旧邻林婶子的小女儿,是我从小的玩伴。
现在的玲,在小城开了一家老北京布鞋店,每日里迎来送往照看生意。小店虽则红火,日子却过得潦草,常常不能按时吃饭。她的夫君是名货运司机,每逢出车便是三五日不归,两人的感情不咸不淡。上了小学的女儿无人照管,每日放了学便自觉来店里写作业。玲有时顺手递她一点零用钱,也就在隔壁的小馆子里买两个葱花饼或是一碗打卤面将就着吃了,不过是求个肚儿饱。
我无端地替她忧着心,也曾私下劝玲爱惜着身体,好歹也让女儿吃得好些。她却不在意,总说自己是吃惯了苦的,这些算不得什么。
知道我来,玲早早将女儿打发去了奶奶家,安心在店里等我。甫一见面,她便欣喜地迎上来,将我上下打量,夸我裙子好看。又道:“你看我是不是比上次瘦了?我在减肥哪。”她是微胖的,肤色亦白,很有一丝丰腴之美。
3
坐了半晌,不时有人来看鞋。我们断断续续说着话,因说起久不见面的荣姐姐。玲的姐姐荣嫁得很远,生个女儿偏是先天有病的,动辄要去求医问药,如今看病也如烧钱,日子过得凄惶。玲说起姐姐,几近哽咽,又黯然道:她也是好久没回家了。
世事多艰,我不知该如何开解,只能陪她无奈一叹。
饭时到了,我们携手去吃饭。火锅店里人声鼎沸,渲染出一种俗世的欢乐。缭绕的雾气中,我和她在角落对坐闲谈。有一瞬间,我眼前恍惚,以为自己在做梦。但分明,我是在和我儿时的朋友相聚了。
说起从前,她渐渐开朗。我的朋友,她曾经将一个布口袋剪出几个小洞,装了两只活蹦乱跳的“走地鸡”跋山涉水来看我。在长途班车上,因为鸡的乱叫,她差点被司机赶下车去。这一切,在我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奇举。有一年夏天,我休假回家,带着三岁的儿子去看她。和她一起摘菜的时候,我不过随口将儿子错将白菜认菠菜的笑话说给她听。饭后,她竟推出摩托车,认真到要带我儿子去她乡下的父母家里认识一下长在地里的菠菜……
漫漫的市声里,这样温暖的回忆,常常令我感动到欲泪。
记得她说,她在乡下仍有土地,如今正雇人种着。等我退休了,她就陪我回乡下种花种菜,养鸡养鸭。她是懂我的。憧憬着如此丰美的未来,我们开心地笑了好久。
天光渐暗,我要走了。玲送我到市场东头,又让我有空再来坐坐。彼时,青灰的天上下起了小雨,我俩在檐下避了会儿。眼见那雨却是渐大了,怕母亲着急,她执意撑了伞送我。
路上,她和我说起她家的祖居未来将要拆迁的事情,我分明知道她的难过,却没有语言可以安慰。
4
那天傍晚,阵雨并没有收晴,入夜以后仍在下着。我躺在床上听着雨声,全无睡意。想起从前时候,每次回来和母亲常去散步的园子已是很久没去了,不知如今是何光景,一时起意要去那里走走。
次日早起,天气已晴好了。母亲还在睡着,昨晚和母亲闲谈到很晚。与父亲打过招呼,轻关了房门下楼去了。楼前桑树的叶子金黄如玉,引人顾盼。抬头望天,碧空如洗,心中不由清风浩荡。
时辰尚早,园子里一个行人也无。小径上,白蜡的叶子落了一地,树林深厚而稠密。走在林中,幽深的凉意阵阵袭来,我庆幸出门时多穿了衣裳。一时疏风来摇着地上落英,翩然起舞。
园子里建筑疏略,只几座飞檐小亭、两架木桥、一条曲廊。夏日回家,我常与母亲在亭中纳凉,甚惬意。浮尘漫漫,我们总不舍得离开,因为别处都是热的。
此时,亭下有坛菊花枯了大片,那些花朵因失了水份,已萎成小小一团,却仍高擎不落。古诗有“宁可抱香株上老,不随黄叶舞秋风”的句子,与这一回的情景倒很相宜。
走走停停,来到池上小长廊。水绿得幽暗,岸边的草叶垂到水中无声漾动,悠悠,悠悠。
池子中央,数十尾锦锂缓缓游着。睡莲的叶子似圆薄的绿帕子铺在水上,两三朵睡莲开得安静。一朵雪白出尘不染,一朵粉红似凌波仙子。它两个与一池碧水相顾无言,如美人照影。我扶着栏杆痴望了许久。
5
在家的日子如同归隐,只觉得日月沉稳、内心笃定,常于不知不觉间,堪堪又是一日光阴。
一日饭后,和母亲去了新落成的南公园。天还大亮着,人真不少。小广场那边有人在跳健身操。我们找了偏静的小道,先是并排行着,不知不觉就变成了我在前,母亲在后。于是停下来等她,又挽了她的手臂一起走。
在椅上小坐。母亲看我头上有根白发,便要替我拔去。我微侧着头,任母亲的手在我发间轻轻拨动,很享受。因想起从前,都是我替母亲拔去白发,如今,仿佛一夜之间,母亲的头发有不少都白了,再也来不及拔,也不必再拔了。忽然无语,心中是无边的痛惜与伤感。
和母亲在一起,说的无非是些陈年旧事,母亲爱说,我也愿意听。我喜欢那漫漶其中的亲情至味,这常让我有种错觉,恍然我还是小时的那个我,妈妈仍是年轻时的妈妈。
董桥说:“真正让生命丰美的,往往竟是遗忘了的前尘影事。那是潜藏在心田深处的老根,忘了浇水也不会干枯。”我以为然也。
倘若将人生比作朝露,稍纵即逝却美得剔透,我想,我或许已品到了它的一丝清芬。
太白有诗云:“夫天地者,万物之逆旅;光阴者,百代之过客。”混沌如我,或未能解其中深味。然而今时今日,当我写下这些流年碎影、零星记忆的文字时,不由惊觉,世间之大,最无情也最有情的事物,唯时光而已。
——发表于《西部》年第四期
此情可待成追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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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时候,有一个邻家的奶奶很会种瓜。她扛着一把小锄头,在院子这边刨一刨,那边挖一挖,似乎也没有做什么。但是过不了多久,凡她所到之处,便会长出几丛又小又绿的嫩苗儿来。
我不识得她种的是什么。等到那幼弱的嫩苗儿展开了叶片并长出一层绒毛时,我便认出那是南瓜或西葫芦的叶子了。这些日渐肥大的叶子逢沟过沟,逢坡上坡,有的就凭借那妖娆的触须直接爬上了我家的墙头。才半个多月的功夫,就在那墙上铺开了一张密不透风的毯子,倒像是给墙穿上了一件绿衣裳似的。
风吹过来了,墙头的叶子们挤挤挨挨的,你推我一下、我撞你一下,很像是一群顽皮的小孩子在打打闹闹。风止了,它们安静下来了,又像是害羞的小姑娘。
不知为什么,我总喜欢趴在墙头上往奶奶家看,大约觉得奶奶的样子很是慈祥吧。她不知多大年纪了,但是身体还很健朗,又是个闲不住的人,每天都在院子里做这做那的。我看她一天在小屋里进进出出,在院子里忙东忙西,能看上好久。
奶奶来这里的时间不长,我对她本不熟悉。我只听大人们说,这里原是她儿子一家人住的,不知为什么搬走了,换成了她们来住。
我家和她家,只隔一道半人高的红砖矮墙,那墙砌得低矮,不过是把两家的菜地隔开些罢了。
我总爱趴在墙头向那边张望,她大约是知道的,但她像没有看见我的样子。我便颇自在地看着她慢吞吞地做许多事情——
要喂鸡了,她从屋里端出一个大大的旧搪瓷盆子放在窗台上,从里面捧了一捧黄澄澄的玉米粒撒在地上,又撒一捧,然后唤鸡来吃。鸡啄完了玉米,也就各自去了。我看她又从屋里拎出半桶水来,倒在院子边上的一个水泥槽子里,再慢慢向屋子那头走去。走过屋角,那微驼的背影一时便看不见了。不久,她出来了,手里牵着头老牛来叫它饮水。那牛却只是不喝,拧着头痴痴地望向一边,像是很惆怅的样子。
我家没有养鸡,也不养猪。我问起来,大人们就说,鸡在院子各处拉屎,太肮脏了;猪呢,爱在泥水里打滚,吃喝拉撒全在一处,更是个埋汰东西。由此,我莫名地羡慕那些鸡鸭满院、养着牛羊猫狗的人家。依稀记得,我家倒是养过猫的。
奶奶的老伴儿是个身材高大的人,相貌却不似奶奶和善,我有一点怕他。他不爱说笑,看上去颇为严肃,偶尔也会逗一逗我。他一扮起鬼脸来,那有些黑红的脸皮就全挤在了一处,眼睛却瞪得溜圆,脸上是一种似笑非笑、似哭非哭的表情,真令人哭笑不得。虽然他是好意,但我还是不甚亲近他,总因为他是个不苟言笑的人。
我很少见爷爷在院子里走动,不知他一天到晚闷在屋里做些什么。
奶奶家养的鸡多,我们就买奶奶家的鸡蛋吃。那时卖鸡蛋全是论个儿,很多人家都在卖鸡蛋,奶奶便觉得我们买她的鸡蛋是在照拂她的意思了。数好了鸡蛋,付过了钱,又要多给一个,母亲自然不要。推让之间,奶奶便快速地把那枚鸡蛋塞进我的衣兜,抚了抚我的头说:“就当我送给囡囡吃的,看小囡长得多乖。”
那一个鸡蛋,让母亲很过意不去。过两天家里做了好吃的,便让我端一些给奶奶家送去。我返家时,奶奶已煮好两个红皮鸡蛋,又塞我一把甜甜的小枣。母亲见了,自是心中有数。母亲教书的中学,年节时也会分些白菜、带鱼、米面、清油之类的东西。你来我往中,母亲常会均出一些让我给奶奶送去。我非常欢喜母亲的差遣,从小,我就对年迈又可亲的老人有一种天生的好感。
我成了奶奶家的常客,随便踩个什么东西就翻到奶奶家玩去了。说是去玩,不过是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奶奶身后。奶奶种菜,我便拿个小铲子铲土;奶奶浇水,我便也用小缸子舀水,不过那水全都浇到别处去了;奶奶喂鸡,我也争着往地上撒玉米豆子,奶奶说够鸡吃的啦,我却是不听,奶奶也从不怪我。
一日,我玩得口渴,奶奶便牵我去屋里倒水喝。喝了水,奶奶不知从何处摸出两颗水果糖来,笑眯眯地举到我面前。我乐了,赶紧剥了一颗送到奶奶嘴里,再剥一颗给自己。我一边吃糖,一边高高兴兴地叠糖纸玩。奶奶见我这般欢喜,想了想,问我:“你的亲奶奶呢?她疼不疼你?”我愣住了,好一会儿才说:“有的,但我没有见过她,她早就去世了。”奶奶没有再说什么,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。
爷爷常常咳嗽,他偶尔出几趟屋子,在房前屋后转一转,其余就躺在床上歇着,像是正生着什么病了。
几乎每天放学,我都要去奶奶家玩一阵。母亲一不见我,便知道我上奶奶家了,隔着墙头喊一声,我也就回去了。他们奇怪我为什么和一个老婆婆那样亲近,我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。
日子如小河里的水那样平静地流着。那一年九月,我上三年级了。有一天,我放学回家,看到奶奶家的院子里来了许多人,他们正往外搬着东西,什么锅啊、碗啊、桌啊,凳啊的堆了一地。我认出那群人里有奶奶的儿子,我那小小的心里,突然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——奶奶是要走了吗?
我慌了,撒腿就往奶奶家跑。我看见奶奶家的大门口停着一辆大解放,人们正在往上面装东西,我又往院子里跑。奶奶被人扶着,正从屋里走出来,她眼睛红红的,分明是刚哭过的样子。奶奶看见我,一把将我搂进怀里,好久才松开。奶奶把我搂得那么紧,还不住地用手揉搓我的头发和面颊,我感到了她沉重而压抑的悲泣,我那小小的心疼了起来,不由地哭了……
人世间,有许多事情是我们不能理解的。难过了数日,我也就慢慢地好了。后来,我听母亲说,爷爷和奶奶是被他们的儿子接走了,奶奶在这里住的九个月,也是给儿子看房子的,现在房子都找好买家了。奶奶不想走,可那儿子却不答应呢……
从春天到深秋,她一共做了我九个多月的奶奶。
那时候,墙头上的南瓜花早已开过。曾经,它们一朵一朵地在阳光下灿烂着,我瞧着只是好看,却从未留意过她们的寂寞。
奶奶走后,那藤上结着的西葫芦都长老了,小南瓜就像一个个金色的灯笼。我突然想起来,奶奶种它,好像从来就没有吃过它,她看着它们的神情,就像看着一个个小孩子似的。我又想起来,奶奶和爷爷似乎很少说笑,奶奶总爱呆在院子里,爷爷却整天地闷在屋中。他们,就像两个世界的人。我似乎有些明白了,也许,奶奶种瓜,并不是为了吃它,只是为了打发寂寞罢。
隔壁的小院,大门一直紧闭着,不知为什么好久都没有人来住了。奶奶曾住过的屋子也上着锁,那头老牛和那一群鸡都不见了,院子一时变得那么静默和荒凉。那些个小南瓜、西葫芦,就那么一个一个地在风中寂寞地老去,再也无人问津。
此后,日头照常升起,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了,季节如常地换过了几个轮回。一直到我家搬走,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奶奶。
——发表于《西部》年第四期
春日四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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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年春天的时候,我七十多岁的父母决定要回一趟山东老家。什么时候去呢,日子就定在清明前。我向单位请了年假陪他们一起去。
出发那日逢着微雨,机场广播里不时播出飞机晚点的消息。我和父母亲等在候机大厅里,百无聊赖,起初还留意着广播里的通知,渐渐地就不再听了。茫然的等待中,倦意袭来。不知过了多久,忽得到让我们准备登机的消息,于是,在一片无序的仓皇中落座。在等待起飞的那段时间里,大脑中昏然一片,仿佛置身异度空间。
机身缓缓震动,迅速升空,身侧有灯光闪过。我结束在北方家中久居的时光,被抛入一段短暂的客途。三个多小时的空中漫游,令我神思恍惚,四肢麻木,疲惫不堪。
即将落地的城市是郑州。
我们由郑州转坐高铁至商丘,又乘上长途客车。此行的首站是山东曹县,我父母亲的老家。
在老家,父亲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。只有他的三哥——我的三伯父还健在,父亲就是去看他的。到达当日。已是黄昏时分,三伯父由几个堂哥堂姐陪着等候我们。久别的亲人相会,少不了一番嘘寒问暖,我看到满头银发的父亲和伯父互握着对方的手,双臂颤抖,哽咽着有些说不出话来的样子,不由心酸。
接下来是连着几天的团圆饭,堂哥堂姐们轮流作东。饭桌上,我第一次听到父亲被堂哥堂姐们唤作“七叔”,知道父亲是他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的一个,在他的家族里,唯有他一人生活在遥远的新疆。
起初几天的热闹过后,生活恢复了平静。三伯父早早就为我们准备好一套带着小院的屋子。就这样,我们和住在一墙之隔的二堂哥二堂嫂成了生活在一起的家人,不但一日三餐吃在一起,平日也聚在一起娱乐聊天。三伯父呢,身体真是健朗,隔天就会开着他那辆轻便又小巧的老年代步车,来和我们一起吃顿饭,聚一聚。
二嫂是个勤快又利索的人,二哥则有些憨厚朴实,两人说话做事一快一慢,一动一静,倒也十分相宜。几十年的夫妻过下来,对对方的脾气个性了如指掌,默契到连架也吵不起来的起步。
我们和二哥一家相处得又轻松又愉快,最值得一说的是,我在二哥家吃到了好几样我在新疆很少见到的“稀罕”菜肴。
春盘一碧枸杞头
1
一日早上,微雨初停,二哥不知什么时候上街去了。回来时拎了一兜鸡蛋和几袋青菜。放下鸡蛋,二哥将一袋青菜往桌上一丢,对我说:“看看这是什么菜?我保管你不认识!”我打开一看,果然没见过。那菜长得水灵,拈出一棵看看,嫩绿的茎上生着扁圆的叶子,叶根处有点紫红,大约是淋了点雨,瞧着很青翠的样子。
见我茫然,二哥得意地笑了:“枸杞头!”
“什么头?”“枸——杞——头!”噢,这回听清楚了。
枸杞头就是枸杞芽儿。
就这么着,餐桌上要新添一道菜——枸杞芽儿炒鸡蛋!是二哥亲自下厨做的,他道:这还是我今年头一回吃它!
没多大功夫,这道菜得了。白瓷碟子里,鸡蛋的金黄和枸杞叶的碧绿合在一处,颜色极是悦目。二哥说,只放了一个蛋,多了怕盖住枸杞头本来的味道,于是那金黄只成了点缀。这道菜,实在很合我的胃口,枸杞芽儿含着些微的苦味,又若有回甘,有一种其他蔬菜无可取代的清香。
2
其实,若论起吃枸杞芽儿,恐怕《红楼梦》里的姑娘最占先机。话说宝钗有天和探春商量着想吃个“油盐炒枸杞芽儿”,便差个丫环给小厨房送去了五百钱。一道“油盐炒枸杞芽儿”可值五百钱吗?非也。你想,宝钗是多么玲珑剔透的人儿,吃个枸杞芽儿,不过二三十个钱的成本,却送上五百钱的打赏,这一来,既省了那些爱嚼舌根子的下人说闲话,又体面地收拢了人心,这等慷慨明理,体贴下属,不由人不佩服这姑娘的睿智练达。果然,连那个势利的厨房管事柳嫂子都说:“这就是明白体下的姑娘,我们心里只替她念佛了。”
想来,宝钗那样一个“淡淡的女子”,情商高就不说了,还不爱花儿粉儿,房间布置得雪洞一般,衣着多为素净颜色,又兼半新不旧,身上也无多余饰物,完美得近乎存天理灭人欲。却有那么一天,突然想吃一盘“油盐炒枸杞芽儿”,这样的她,不再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圣女,反倒让人觉得那样真实可亲。
3
从二哥家所在的小巷走出去,就是一条热闹繁华的大街,已经退休的二哥无事可做,便见天儿地上街去。大多时候,他都会带着我父亲。他们的所谓逛街,不外乎和街边卖馍、卖菜、卖水果的小贩们打打交道,闲聊几句,没事找事地和人家砍砍菜价,砍不下来也无所谓,反正那些由小板车拉进城的青菜都便宜的很。
自从头一回吃过那枸杞芽儿,二哥和父亲隔三差五就会再买一把回来,有时清炒,有时凉拌。每次饭毕,你会发现,别的菜或多或少都会剩下一点,只有那盛枸杞菜的盘子很快见了底,这说明我们一家人都很爱吃它。
现在想来,我们去的真是时候。在山东,春四月天里,不正是各种乡村野菜最最肥嫩的时候么。
新疆精河县的枸杞是全国闻名的。此外,我没有听说过新疆还有哪个地方也产枸杞。精河县距离我所在的城市似乎很远,因此我一直没有机会看看枸杞树长什么样子。
据说枸杞树的树形并不高大,姿态婀娜,开着淡紫色的小花,是很耐旱的植物。其果实枸杞子倒不难见,这东西在我家长年必备,我常在炖鸡炖肉的时候丢一把进去。有一回,我爱人煮粥时心血来潮洗了一把丢进去,粥好了,儿子才喝了一口,就皱起眉头说:“难喝!有股怪味!”。我一尝,确实不那么好喝。
4
我喜欢的作家汪曾祺不但写得一手好文字,更是位地地道道的美食家。他在不止一篇散文中说到过枸杞头这种野菜:“采摘枸杞的嫩头,略焯过,切碎,与香干丁同拌,浇酱油醋香油;或入油锅爆炒,皆极清香。”
再看看他是怎么描写卖枸杞头的:“春天的早晨,尤其是下了一场小雨之后,就可听到叫卖枸杞头(即枸杞芽儿)的声音。卖枸杞头的多是附近村的女孩子,声音很脆,‘卖枸杞头来!’枸杞头放在一个竹篮子里,一种长圆形的竹篮,叫做元宝篮子,枸杞头带着雨水,女孩子的声音也带着雨水。枸杞头不值什么钱,也从不用秤约,给几个钱,她们就能把整篮子倒给你。女孩子也不把这当做正经买卖,卖一点钱,够打一瓶梳头油就行了。”
可见,在乡村,枸杞头似乎并不值钱,而且很容易采得。而我却在这样偶然的机会,在距离自己生活的城市几千公里远的老家得以品尝到这种美味,不知是该觉得庆幸呢,还是该感到遗憾。
不知精河县的人们吃不吃枸杞头。
芦笋新尝正当时
1
说起芦笋,记得我是吃过的,但次数一定很少,因此并未留下太深的印象,大约也因为这东西在西北并不常见罢。
此前,我一直以为芦笋和芦苇应当是有点什么关系的,其实不然,据说只是因为它的嫩茎形似芦苇的新芽,才有了“芦笋”之称。
初识芦笋,是在二哥家的餐桌上。那天的做法是凉拌,先将芦笋焯过水,再一切两段码作三层高,白得泛出冷光的盘子里,它静立如一座青碧又小巧的山丘,瞧着真是好看。要开饭了,二嫂舀一勺细碎的蒜泥铺在它顶上,又兜头浇下一碟油亮的酱汁。酱汁淋漓着缓缓流下,没多久,就在盘底汪起了诱人的一层。下箸夹起一根,蘸上酱汁才送到嘴边,已是一股清香扑面而来。
芦笋的美味自不待言,然而我却不知道,它竟然还是父母亲家乡久负盛名的特产之一。原来,早在年,曹县就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“芦笋之乡”,目前,曹县芦笋的产量已占全国总量的六分之一,可谓是中国最大的绿色芦笋生产基地了。
2
我不知芦笋长在地里是什么模样,每回在街边见到总要多看几眼,因为它的样子是那般洁净美好。在售卖蔬菜的小摊上,一捆捆或碧绿或洁白的芦笋被摆在最显眼的位置,那或许是它离开土地后最原生的状态了——绿的,清新俏丽,翠亮如翡玉,顶部的花苞微晕着一抹紫红,鲜润似不可掐;白的,嫩尖上带着淡淡的粉色,茎部皎白如雪,晶莹剔透,望之使人垂涎。
在新疆,我曾在超市里见过有卖芦笋的——被装在密封完好的保鲜袋里,价格颇不便宜。那时我尚不知怎么吃它,只是拿起来看了看,或许是缺乏对食物大胆探索的精神吧,最终我并没有买它。
芦笋有绿、白、紫三种颜色,我只见过绿、白两色。我们吃绿芦笋居多,因为它的价格最是亲民。白芦笋要贵出不少,而且我吃着也不比绿芦笋好到哪里去,据说这东西在西餐界几与松露齐名。而紫芦笋就更为少见了。
3
见我爱吃,二嫂有一个星期几乎天天都去买一小捆回来。
对于如何品尝芦笋的美味,台湾美食作家蔡澜在他的《食材字典》里提供了一个方法:生吃。他说,“只吃它最柔软细嫩的尖端,点一点酱油,就那样送进口,是天下美味之一。”显然,蔡澜先生深谙“好食材要用‘减法’来烹饪”的要义。生吃,最大限度地保持了芦笋的原味与鲜度,只取尖端自然是为了娇嫩。我想,这样的吃法,大约称得上是“大味至简”了吧。
生吃的芦笋,脆嫩爽口,初尝有甘味,口齿留香之余,又若有一丝微苦。为安全起见,我也只敢浅尝辄止罢了。我还试过只焯水去生的芦笋,蘸一点味极鲜,入口略嚼即化,鲜美清香,个中滋味,无法尽言。
清人富察敦崇在《燕京岁时记》里说“四月中芦笋与樱桃同食,最为甘美。”虽只短短一句,却已足够引人食欲了。富察敦崇是满族人,想来也甚爱芦笋一味。我在老家没见到有卖樱桃的,故他的吃法并未亲作尝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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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买芦笋的次数多了,渐渐就学到了一点挑选芦笋的经验。比如要选瘦长一些的,最好是芦笋尖上的花苞还未打开的,这样的芦笋才比较鲜嫩。记得我初次买回芦笋,二哥才看了一眼就说:“老啦!”我大窘:“啊,你怎么知道的?”二哥嘿嘿笑了:“这还用说,你看根那儿都发白啦!”后来,我们只好用小刀把芦笋根部的硬皮削掉。
除了单炒,芦笋还可搭配木耳、蘑菇、虾以及各种肉类同烩,真是一道营养又百搭的食材。我在老家吃过的做法不下六、七种,尤爱素烩之清鲜。
梁实秋曾在一篇名为《龙须菜》的短文中大谈芦笋的美味,“龙须菜”是芦笋于清朝时在京城中的旧称。他说,我小时候没有吃过龙须菜,最早吃到龙须菜是在西餐中,不过都是罐头货。后来在上海吃过火腿丝炒新鲜龙须菜,那真是“色彩鲜明,其味奇佳”。然则,他最赞赏的还是当年北平东兴楼和致美斋的一道名菜“糟鸭泥烩龙须”——就是将糟鸭之头头脑脑细剁成泥,用以烩切成段的龙须菜,他称其为“两种美味的混和乃成异味。”
梁先生是真正的美食家,对于芦笋,他显然比我们更解其中之味。
炊成始知茴香味
1
一日吃一物,曰好。这物名叫小茴香。
小茴香长得很有特点,它的茎叶像羽毛,色青而味浓,隔着老远,就能闻到一股馥郁的香气。
在老家,小茴香是一种很平常的蔬菜,你若将它的嫩茎像割韭菜似的割掉一茬,隔几天就会长出新的来,一茬一茬可以吃很久。等到茴香长老了,结出的籽儿就是香料小茴香。
茴香的香,气味芳烈,吃不惯的人会认为太过浓重,喜欢的人却对它心心念念。初尝茴香,我略觉味重,吃第二次的时候就好多了。说起来,爱吃茴香的人,一定是先接受了它那种特殊的味道。
我第一次吃小茴香,是和鸡蛋一起炒的,初看不觉神妙,过后才觉气味浓馥,不比寻常。后来,还吃过一盘茴香烩虾仁。菜一上桌,就飘出一阵鲜香之气,盘子里青丝裹着白玉,赏心悦目的样子。等吃到嘴里,才觉出特别之处——它的那种香,可以持续很久而不减退。吃完饭好久了,你仍然觉得,你说出的话都还是香的。
2
茴香之味,有人说香,有人说臭,天下之口并不一定同嗜。
茴香籽状如瓜子,色淡绿。老家人在烧鱼炖肉、制作卤制品时,它是必用之品,据说有保鲜、去腥及解腻的作用。我以前不大会用香料,家里不知是谁买了茴香,装在调料盒里,我从来没有用过。
小茴香药食皆宜,有经验的厨师更是将它作为肉类的救星——用它的浓香来中和肉类的膻味再好不过。而且,茴香比其它蔬菜更具吸水性,这样的搭配,和袁子才在《随园食单》里所说“有味者使之出,无味者使之入”大概是同一个道理。南朝陶弘景也说:煮臭肉,下少许,无臭气,臭酱入末亦香,故曰茴香。由此可见,茴香和肉类搭配在一起烹饪,称得上天作之合。
我们用茴香做馅包过饺子,当然是和肉掺。煮好的饺子趁热端上桌,轻薄的面皮下透出茴香的青绿,颜色好看,味亦不俗,食之令人难忘。
茴香一味,不问是清炒、烩拌、油爆、做汤,都有意外之好。有一回饭吃到中途,二哥去厨房端来一钵茴香肉丝汤。揭开盖子,哇,热气冒三尺,满室飘起异香。我们每人盛一小碗,稍稍放凉后尝一口——嗯,肉丝里融进了茴香的味道,酥烂鲜美,茴香呢,依然是青翠碧绿的好颜色,却香得恰到好处而未成泥。大家喝得直吧嗒嘴,二哥任性,一连喝了三碗。那道汤,至今思之犹有余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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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茴香,吃的就是它的味道。有人嫌它的味道太重,其实吃前只要在水里多泡泡就好。老家四月鲜有鱼类出售,有一回,二哥突发奇想打算买条鱼做来吃,据说他跑了两条街,也没见到有鲜鱼上市。据知茴香与鱼类及海鲜也甚为搭配,因能去其腥气而不掩本味。假若茴香与鱼同烹,想必风味不恶。
小茴香的枝叶细弱而纤长,瞧着很是雅致。宋人苏颂说,北人呼为茴香,声相近为怀香。品“怀香”二字,眼前好像出现了一位娴静而沉默的古代女子。
母亲说,从前家里种过小茴香,只是那时,还是小孩子的我们并不爱吃,嫌弃它味道“难闻”。没想到如今回了老家,倒是很快就入乡随俗了。
小时候不爱吃,长大后却甚为喜欢的蔬菜还有一样——香菜,它的学名也很文气:曰芜荽。
4
我儿子今年十三岁,他曾经讨厌吃茄子。每回炒了这道菜,任你磨破嘴皮劝他尝一尝,他也不肯吃一口。有一回我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,灵机一动切俩茄子丢进去焖熟了,没想到这孩子爱吃得不得了。他从此宣布,我改吃茄子了!看来茄子和荤油是很搭的。
目下,此少年不爱吃的蔬菜还有丝瓜、苦瓜、葫芦瓜。他未见也从没吃过小茴香,我估摸着,若是现在给他来一盘红烧肉炖茴香,他也不能就爱吃了。我觉得这些都不必勉强。
人之口味,往往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生变化。
——这大约算得上是好事罢。
人间四月桐花尽
1
我喝过不少花茶,计有玫瑰、牡丹、金盏、菊花、茉莉等六七种。
花茶之味,各有其美,并不好评点孰优孰劣。偶尔为了好玩,我会在茶后将杯底泡过的花儿嚼一朵来吃吃,当然味道并不怎样。除了这样“吃”过花,真正把花当饭来吃,当属在二哥家吃过的桐花是头一遭了。
有天我们从街上回来,恰好二哥那边饭也好了。刚进院子,就碰上二嫂从厨房出来,喜悦地宣布:“今天吃一样稀罕的东西”。二嫂话音才落,母亲便欣然道:闻着味儿,像是桐花饭呢。
果然是桐花饭。那天是掺了面蒸的,装盆后,又拌入蒜泥、葱花、盐和辣椒油调了。吃一口,清香软糯、细嫩绵滑,细细品味,你甚至能感觉到那些花瓣在口中回旋的芬芳。
母亲从小就爱吃桐花饭,这顿饭于她,是不期而至的欢喜。
2
用花做的饭,我还是头一回吃。以前在洛阳舅舅家吃过牡丹饼,但那精致的小饼里,除了有牡丹花的香味,完全看不出一点花儿的踪影。桐花饭却不然,用它做饭煲汤,你可以保留所有花朵最完整的样子,因此你在吃它的时候,就像挟起一朵朵花儿在吃,颇有些奇妙的感觉。
桐花所指主要是泡桐花,另有一种梧桐又名青桐的,其花并不能食用。记得有一回我们去二姨家,在疾驰的客车上,我看见窗外掠过几株开满繁花的高树,紫白相间的花儿成团成簇、如堆如雪,令人见之不忘。我惊喜地问母亲那是什么树,母亲告诉我那便是泡桐。
在老家,泡桐就像新疆的白杨树一样常见。据说这种树适应性极强,且很容易繁殖,无论是贫瘠的荒山野地,还是肥沃的丘陵平原,都有它的身影。在物质匮乏的年代,每年春季,农人们都要采摘它的花朵做成各种美食。
3
桐花开放之时,枝头连个嫩叶也无,花儿开得繁盛,味道却是隽永悠长的清淡。大约是因为这“野味”在城里少见的缘故,有一回二哥一次买来很多。我和二嫂坐在院子里摘了好久,但这一朵一朵摘花的过程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?摘完了桐花,我闻闻自己的手,不用说,是香的!
用来食用的桐花自然要以娇嫩为好,以花蕾半开未开的最佳。摘净的桐花淘洗后控干水分,依次倒入清油和面粉搅拌均匀,在烧开的水上置蒸笼、铺笼布,倒入拌好的桐花蒸一刻钟即熟。
除了这种吃法,桐花还可做汤、炒、烙饼。听说还有撒上炒芝麻、拌上蜂蜜“甜”着吃的。我一向不大喜欢甜食,心想,这怎么吃?但又觉得发明这一吃法的人很有想法。人之好恶,不能勉强。
4
桐花的白是青白,紫是淡紫,二色相互晕染,虽不灿烂,却是一树一味的古旧颜色。若待桐花成片成林地开放,远望有云蒸霞蔚之感。
小城里难见桐树。有一回我在细雨中迷了路,在几条离住处很近的巷子里转来转去,总是寻不到归家的路。正找得心焦,忽闻到一阵恬淡辽远的香气,一抬头,看见谁家的墙头上伸出几枝桐花,清宁地开着,突然有莫名的安慰。我缓缓走过去,捡起一朵落在地上的桐花,仍是很鲜润的样子,只是沾了一点泥,那朴素的清芬却一直沁到人的心里去。
那日,我在墙下仰头看了半天,很想敲开那一家的院门讨一枝桐花回去,但终于没有。李渔说,树的好处是“见雨露不喜,睹霜雪不惊”,所以能“挺然独立”。吾信然!
5
据闻,安徽某县有一种以桐花为食的鱼儿——桐花鱼。因它生长的河岸多有桐树,每当春夏之交,两岸的桐花开得烂漫缤纷,飘落水中,桐花鱼便争相逐而食之。或许是因为多食桐花的缘故,使得这种鱼的肉质细嫩香软、品质高绝,因而成为罕有珍稀的品种。
我因这鱼儿只吃桐花为生,遂想起一个很好听的词儿“含英咀华”,似很贴切。可惜这种鱼儿很难吃到,不然我一定会不吝赞美之词,引下许多人的口水。
我们走的时候,春近落幕,夏尚踟蹰。坐在回程的飞机上,望着舷窗外宁静的天光,有一瞬我想起很多事。
6
记得清明节那天,我们驱车跑了很远的路才来到爷爷奶奶的墓旁。青青的麦田边上,已等候着二伯父、四伯父的子女和他们的孩子了。二伯父、四伯父过世的早,他们的子女晚辈中,有许多我连见也没有见过。但是,在至亲长辈的墓前,共同的悲伤似乎使我们变得亲近了许多。
回去的途中下起绵绵细雨,我望见路边有一树桐花,被雨洗得洁净鲜润,却也落了满地,一时有风雨飘零之感。
柳永有“拆桐花烂漫,乍疏雨、洗清明”的句子,一个“拆”字写尽了桐花烂漫的风致。想起那天的细雨、想起那天的桐花,心中浮起淡淡的惆怅。
归来后有一回翻书,见到一篇文字里有“客里不知春去尽,满山风雨落桐花”的句子,心想,这诗句所要表达的,大抵是和那时同样的心境罢。
——发表于《西部》年第一期
编辑:侯珏、王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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