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华诞。为展现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和新时代新风尚,展示近期艺术创作成果,弘扬优秀传统文化,宣传推进民族团结进步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由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文书法家协会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巴林右旗委员会、赤峰市蒙古文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“庆祝建党周年全国首届蒙古文竹笔暨篆刻作品展”,为建党周年献礼。从即日起面向全国征集作品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
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文书法家协会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巴林右旗委员会
赤峰市蒙古文书法家协会
二、征稿对象
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投稿。
三、作品内容
历代经典诗、词、名句,或以自撰的诗、词、对联等作品歌颂祖国,歌颂党,歌颂新时代。
四、作品形式
鼓励各种形式的艺术探索。具体要求:
1、投稿作品为蒙古文竹笔、篆刻作品,均系本人精心创作。数量不限。所有作品请勿装裱。
2、竹笔作品书体不限,写在四尺、六尺或八尺宣纸上。一律竖式。不收册页、长卷作品。
3、篆刻请粘贴于四尺或六尺竖式对开宣纸上,作品不少于六方,附两方及以上边款。
4、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、性别、常用通讯地址、手机号码。草书、篆书另纸附释文,随作品一并寄出。
5、投稿须一律使用真实姓名,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。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。限于人力,作品一律不予退稿。
五、投稿地址
作品请用快递方式邮寄至:
()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协
阿拉坦苏和(手机)收
六、征稿日期
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年5月30日截止。
七、其他事项
1、来稿必须符合以上征稿要求;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;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
2、本展于年6月在巴林右旗举行,展出作品件左右;将入展作品编辑出版《建党周年全国首届蒙古文竹笔暨篆刻展作品集》。
八、作者待遇
1、拟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作品进行奖励。
2、入展作品作者每人获一本《建党周年全国首届蒙古文竹笔暨篆刻展作品集》。
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文书法家协会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巴林右旗委员会
赤峰市蒙古文书法家协会
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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